目前,碳排放量的核算主要有三种方式:排放因子法、质量平衡法、实测法。
排放因子法(基于计算)特点:排放因子法是适用范围 广,浙江综合碳核算发展、应用 为普遍的一种碳核算办法。
适用范围:该方法适用于国家、省份、城市等较为宏观的核算层面,可以粗略的对特定区域的整体情况进行宏观把控。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地区能源品质差异、机组燃烧效率不同等原因,浙江综合碳核算发展,浙江综合碳核算发展,各类能源消费统计及碳排放因子测度容易出现较大偏差,成为碳排放核算结果误差的主要来源。
质量平衡法(基于计算)特点:可以根据每年用于国家生产生活的新化学物质和设备,计算为满足新设备能力或替换去除气体而消耗的新化学物质份额。
适用范围:采用基于具体设施和工艺流程的碳质量平衡法计算排放量,可以反映碳排放发生地的实际排放量。不仅能够区分各类设施之间的差异,还可以分辨单个和部分设备之间的区别。尤其当年际间设备不断更新的情况下,该种方法更为简便。
实测法(基于测量)实测法基于排放源实测基础数据,汇总得到相关碳排放量。这里又包括两种实测方法,即现场测量和非现场测量。 在碳核算体系建立起来之后,碳排放的测量和计算成为产业中关键一环。浙江综合碳核算发展
经济学上通常利用“脱钩”来衡量经济增长脱离物质消耗的变化状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OECD)在描述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问题中,将摆脱依赖高污染、高排放来换取经济增长的状态称为“脱钩”,构建了以驱动力(driver)—压力(pressure)—状态(state)—影响(influence)—反映(response)为框架设计的DPSIR结构的OECD指标,并将“脱钩”进一步分为“相对脱钩”与“一定脱钩”,在保持经济增长前提下,污染排放或能源消费增长幅度低于经济增长时为“相对脱钩”;当环境污染或能源消费下降时为“一定脱钩”。Gupta利用OECD指标对OECD成员国的经济增长与环境退化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发现,伴随经济增长,衡量环境压力的人口增长、能源产量、温室气体排放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水资源的使用和浪费等指标并不是都在下降,环境压力指标增速低于经济总体表现,OECD指标衡量的脱钩并不意味经济能够完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浙江综合碳核算发展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碳排放统计工作机制、制定全国和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首批纳入2162家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电力企业,所产生的约4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排放,占全国总排放量的40%以上,规模远大于试点碳市场,覆盖的排放量约为欧盟碳市场的3倍,是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比较大的碳市场。实际上,碳交易能够公平、有效开展的基础,就是碳核算。4月1日,央行副行长刘桂平提出要逐步开展碳核算,探索建立全国性的碳核算体系;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上也提出,正在探索建立全国性的碳核算体系。
目前我国在国家及行业企业层面的碳核算体系已经建立较为完善,基于产品及个人的碳核算体系目前还正在探索试验中。综合来看,所有的碳核算体系都旨在提供国家、产品系统、组织、项目的温室气体量化方法,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信息报告形式。在我国碳核算体系的建立中,其主要参与者为国家相关机构,包括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同时,还包括在碳核算体系建设过程中,提供咨询建议的各行业重点单位、高校研究部门等。碳核算是将所有排放相关数据进行计算、累加的一系列活动。
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的气候目标,将驱动我国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革。随之而来的政策变化、技术突破或限制、市场偏好和社会规范变化等转型因素,将使缺少前瞻性预判和相应战略调整的金融机构面临气候转型风险。金融机构无论从自身的气候风险防控和损失规避方面,还是从响应国家的碳中和政策目标来说,都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气候风险分析和管理机制,积极披露相关的环境信息,采取必要的风险缓释措施应对气候相关的风险。由于企业和资产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简称“碳核算”)是转型风险分析和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厘清企业和资产的碳核算方法和数据来源是金融业开展气候转型风险分析和披露的重要前提。目前,针对不同的适用对象或核算主体,国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些通用的碳核算方法、报告标准或指南框架。本文首先介绍了碳排放与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然后就碳核算的两方面内容进行了梳理总结:一方面对当前世界上主要的碳核算标准、方法和常用的数据来源进行了概述;另一方面,对国内碳核算的发展现状与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内容进行了梳理。 基于核算的方法是指通过活动水平数据乘以排放因子来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浙江综合碳核算发展
排放因子法中,碳排放主要由活动水平数据乘上对应的碳排放因子得到。浙江综合碳核算发展
ISO14064中也包含项目层面的碳核算。2006年国际标准组织(ISO)发布了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验证标准ISO14064,由三部分组成:第1部分ISO14064-1是指导企业/组织量化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与消除的规范,其功能与“企业核算GHG协议”类似;第二部分ISO14064-2着重讨论旨在减少GHG排放量或加快温室气体消除速度的GHG项目,它包括确定项目基准线和与基准线相关的监测、量化和报告项目绩效的原则和要求,同样类似于“项目核算GHG协议”;第三部分ISO14064-3阐述了实际验证过程,这使ISO14064-3可用于指导单独的第三方机构进行GHG报告验证及索赔。浙江综合碳核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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