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 [2010] 483号)印发以后,流域机构和地方开始积极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例如长江水利委员会开展了三峡库区以上干流及主要支流沿江化工园区规划、武汉「1+8」城市圈规划水资源论证;珠江水利委员会开展了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四川省开展了南充经济开发区、阆中市工业园区、南充市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内蒙古开展了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赤峰市中心城区规划区的规划水资源论证;江苏省先后选取盐城大丰港经济区、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等。各地力求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实践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有效模式,为方方面面实施规划水资源论证提供经验和示范。从2010—2015年,全国共完成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300多份,其中一半以上为园区类规划,还有一些是城市规划、专项规划等。到目前为止,七大流域机构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建设项目水资源条件的调查评价工作,是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基础;云南地热水水资源论证报告
规划水资源论证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工作,明确规划需水量、水资源配置方案和退水方案,综合评价规划实施的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规划是否可行。对于水资源难以支撑,或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对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且不能采取有效避免措施的规划,应明确提出规划调整的意见;对于总体可行但局部存在问题的规划,应从规划布局、规模、任务等方面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规划水资源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规划的分析、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分析、需水预测及合理性分析、水资源配置方案论证、退水及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分析、规划实施影响分析、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措施。其中,需水预测及合理性分析、水资源配置方案论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分析、规划实施影响分析是规划水资源论证的重点和难点,该部分内容是对规划方案进行优化、合理控制发展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的重要依据,同时由于规划方案的不确定性也导致了该部分工作的困难性,这要求规划水资源论证单位必须同规划方案编制单位密切配合,去异存同,共同实现规划方案的科学合理性。云南地热水水资源论证报告要提高水资源利用的效率。通过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水的回收再利用等方式来实现可持续性。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属于服务性收费,实行zheng*指导价,具体由大纲编制费、资料整理费(不包括资料购买费)、分析计算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组成,不包括专题研究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分为2类:(1)以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费用核算方法(2)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费用核算方法。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核算方法: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核算基价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投资规模调整系数确定。其中,以污水再生利用和以矿坑排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分别参照以地表水为取水水源的和以地下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执行;以混合取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按混合水源中论证等级比较高的取水水源报告书编制费用乘以调整系数1.2计算。
在规划方案完成阶段,此时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对象非常明确,即是规划的推荐方案和替代方案。由于介入时间晚,此时对规划方案做出重大调整很难,规划水资源论证难于充分参与规划方案的形成和优化,只能在已有的推荐方案和替代方案之间做出选择,或重新提出新方案,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该种介入方式较适合于专项规划,需要对水资源配置、水资源利用做出定量分析、比选,通过规划水资源论证发现规划中的问题,提出进—步调整和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与意见。对建设项目取用水的合理性、可靠性与可行性,取水与退水对周边水资源状况及其它取水户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证!
农业生产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促进农业节约用水需要制定。农业生产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低于其他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粮食作物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低于经济作物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农业生产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的步骤和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heng府规定。第三十一条 水资源费由取水审批机关负责征收;其中,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水资源费由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heng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建设项目可能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从而论证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云南地热水水资源论证报告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和审定后的报告书是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重要依据!云南地热水水资源论证报告
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水资源论证工作是项目获得取水许可证的重要依据,如项目不进行水资源论证将无法获得取水许可证,导致项目无法正常生产运行。此外,如项目非法取水的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条例及水资源费征收条例》中的相关对顶,给予2至10万/次的处罚,同时按照非法开采水量的一至五倍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法律制裁。云南地热水水资源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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