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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空气能 南京罗威环境工程供应

单价: 面议
所在地: 江苏省
***更新: 2020-03-23 07: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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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空气能热泵热水器是当今世界上**技术、能效比比较高的热水设备……   空气能热水器又称之为空气源热泵,热泵热水器,空气能热泵等,是当今世界上**技术、能效比比较高的热水设备——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成功地运用逆卡诺循环原理,采用电能驱动,灌南空气能,通过传热工质把自然界的空气低温热源中无法利用的热能有效吸收,并将吸收回来的热能提升至可用的高品位热能并释放到水中的设备。在不同工况下热泵热水器机组每消耗1KW电能就能从低温热源中吸收2~6KW的**热量,节能效果非常***。   1、没有安装条件的限制。   2、使用安全,由于没有电元件直接与水接触,因此不会有漏电危险。   3、节能省电,其耗电量*为普通电热水器的1/4,灌南空气能,灌南空气能、燃气热水器的1/3,太阳能热水器的1/2。   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源)热泵的理由:降低热水运行成本!

    6)、第四冷凝器(7)以及第五冷凝器(8);所述***冷凝器与第三冷凝器依次串联于***压缩机(9)之后,于该工质循环回路设置***蒸发器(10);所述第二冷凝器与呈并联设置的第四冷凝器、第五冷凝器依次串联于第二压缩机(11)之后,于该工质循环回路设置第二蒸发器(12);***循环风机接收第三冷凝器及第四冷凝器排出的热风、并依次通过***下层履带段、上层履带后,送入设于上层履带的回风腔;再经由回风腔管路输送至***蒸发器进风口及第二蒸发器进风口;经由热交换后再经由***蒸发器的出风口及第二蒸发器的出风口管路输送至第三冷凝器的进风口及第四冷凝器的进风口,经由热交换后再经由第三冷凝器的出风口及第四冷凝器的出风口管路输送至***循环风机,由此形成***主循环风道;第三循环风机抽取送入回风腔的定量回风并管路输送至第五冷凝器的进风口、经由热交换后再经由第五冷凝器的出风口管路输送至上层履带,通过上层履带后,再送入回风腔,由此形成***辅循环风道;第二循环风机接收***冷凝器及第二冷凝器排出的热风、通过第二下层履带后,再管路输送至***冷凝器进风口及第二冷凝器进风口,由此形成第二循环风道。其中,所述***冷凝器组还包括有第六冷凝器(13)与第七冷凝器(14)。

    邬某在某网络交易平台上从某能源公司网店中先后以1元单价购买4台、4台、4台、8台空气能热水器,共计支付20元货款加1元运费。某能源公司迟迟不发货,还在***一笔订单完成半个月后以“产品已停产”为由将邬某支付的21元款项原路退还。一年后,邬某诉至法院,要求某能源公司按约交付20台空气能热水器,如不能交付,则赔偿其损失42万余元。某能源公司到庭应诉辩称,系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邬某恶意下单,某能源公司系重大误解且已退还21元货款和运费,故双方买卖合同已解除,其不应赔偿邬某可得利益损失。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某能源公司已将四笔交易订单标记为“已发货”,并登记了货运单号,故其辩称的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标错价格不能成立,而且即便案涉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某能源公司并未在法律规定的1年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双方买卖合同依法成立且生效。因邬某在诉讼中要求解除合同,一审法院遂判决某能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赔偿邬某损失22万余元。1元价格非操作失误这个被告也心虚某能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本案中对于某能源公司为何长期将万元以上商品定价为1元,且对邬某的订单登记为“发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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